减肥神药隐身卖 看非法网店如何“套路”你
原始[db:标签]题:销售减肥“神奇”药物的“隐形”,看非法网上商店“常规”You
减肥胶囊,被称为“纯植物”,实际上是“禁止的”。从原材料引进到产品销售的整个过程没有任何追溯。购买散装胶囊后,卖家可以自己标记生产日期。只有一家网上商店能卖出数百万元,并在许多省份销售.
“双倍11”刚刚结束。随着人们对网上购物的依赖,越来越多的产品在网上销售,给人们带来了方便,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记者从司法机关了解到,近年来,一些有毒有害的食品和假药以各种方式在互联网上“隐形”销售。其中,添加禁用的化学成分更有可能危及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该更加小心,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网络“隐身”售卖,“纯中药胶囊”实则添加违禁西药
杜英,一位年轻的母亲,生完孩子后有点胖,在网上买了减肥药,逐渐成为一家自己包装假药的中医保健大厅网上商店的老板。她最终因生产和销售假药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10年监禁和240万元罚款。通过绕过敏感关键词等手段,杜莹“中药减肥胶囊”的销售总额超过100万元。
“我已经卖了两种减肥药物。在线商品名称为“增强型老顾客特别照片”和“特效老顾客特别照片198”。产品的照片没有在网上发布,也没有直接写为减肥药,因为我知道这种药是三无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不允许用“中药”等词来形容产品杜莹说,他通过购买减肥药的商人认识了该市的代理人薇薇。后来,他先后从薇薇那里购买了大量减肥药,用网上购买的空药瓶和标签包装,然后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以“榨干”网上商店。
本案的证人郭女士曾两次从杜莹的一家网上商店购买减肥胶囊。郭女士说:“既然商店介绍的是纯中药,服用起来很安全,而且网上买家有很好的口碑,他们就买了。我吃过东西后真的瘦了,但再吃一次就不起作用了。”
根据评估机构的测试报告,杜莹商场的“中药减肥胶囊(特效型)”和“纯中药减肥胶囊(强化升级版)”含有西布曲明、酚酞等国家禁止添加到保健食品中的化学成分。
成分不明、全程无追溯?揭秘个人网售非法保健食品产业链
杜莹案不是一个恰当的例子。记者从北京检察机关了解到,近年来,许多制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都是通过网上直播平台、微信朋友圈、网上商店等方式处理的。犯罪分子可以用手机和电脑开门,让未知来源的保健食品通过互联网平台“隐形”出售。
“秘密”销售,循环营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官卢永好表示:“一些店主在通过微信推广后,会引导客户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下单。为了避免平台审查,他们使用“特效胶囊”和“老顾客特别摄影”的笔名,以便圈内的顾客一眼就能理解。一些“主播”通过网络直播平台销售“纯中药减肥胶囊”。100元起的产品层层出售后,以1900元的购买价格卖给消费者。非法产品是通过风扇经济包装的,受辐射的人数呈几何级数增长。”
日期是自己输入的,来源很难追踪。根据因出售有毒有害食品而被判刑的罗建平的声明,“我们自己把胶囊装在盒子里出售,并在出售时注明日期。我不知道实际的生产日期。一些顾客报告说,他们感到不舒服,口渴,不想吃东西,所以我想减肥胶囊可能有问题。我问供应商,他们也请了别人来做。”
北京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孙兵说
隐蔽性强、危害面广,食药安全网如何织密?
业内人士透露,非法生产商可以在家由一两个人手动灌装胶囊,销售也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整个过程不符合消费者。即使有群众举报,执法人员也很难通过电话、网站等线索找到人,这是非常隐蔽和难以调查和处理的。
据了解,阿里巴巴等网络平台近年来在一些地方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部门进行了合作,利用大数据等方法寻找并及时将假冒产品问题的线索移交给执法部门。
“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年来成立了一个在线检查大队,以加强对在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一些网上商店的开店门槛较低,建议从保健食品的网络销售和流通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孙兵说,公众也应该理解“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基本原则,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罗建平及其妻子通过互联网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作出刑事判决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在北京市消费领域提起了首例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做出判决。
“在本案中因侵权而遭受损害的消费者,可以根据民事公益诉讼的判决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减轻消费者在私人利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和维权成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民事检察处处长刘晨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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