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如果你有这些行为,就摊上大事儿了!
10[db:标签]28日,重庆公交车上的乘客和司机相互斗殴,导致车辆失控掉进河里,造成多人死亡,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关注。干扰公共汽车司机的驾驶、向飞机引擎投掷硬币、在高速列车上就座以及其他曾经被视为外来事件的社会新闻,实际上可能是引起严重后果的涉嫌犯罪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下面,与工王(身份证号:GRRBWX)一起,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
拉拽公交车司机、抢夺方向盘等
10月28日上午,重庆市万州区长江二桥上的一辆22路公交车因乘客和司机之间的纠纷,突然越过道路中央的实线,撞断了桥的护栏,坠入河底。
当地有关部门认定,乘客刘与司机冉之间的斗殴在刑法意义上有因果关系。他们的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涉嫌犯罪。
此前,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先后判处三起拉车案件:纪传明等三名被告的行为导致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司机或乘客受伤,均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公共场合寻衅滋事
11月3日晚上19点20分左右,杭州的徐带着他的两个孩子在余杭区臧倩街的一个居民区散步,这时他遇到了金和他的女朋友谢某在居民区遛狗(没有系皮带)。在此期间,双方发生了争执,因为金的小狗追赶徐的孩子。金立即把徐推到车盖上,揍了他一顿。在被群众说服离开后,金上前打徐,骑在徐身上时用拳头打徐,造成徐受伤。
目前,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余杭警方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打击寻衅滋事犯罪行为的力度,依法严惩。
此外,根据余杭区城管局办公室的相关消息来源,“靳的女朋友谢承认,在配合城管局的调查时,该狗并未获得养犬许可证。那是一只没有执照的狗,队员来扣留了那只狗。接下来,责任人将根据规定受到惩罚。”
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养犬的,由养犬主管部门没收或杀害,单独养犬的,处以3000元至5000元罚款。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2018年9月19日,在永州至深圳北部的G6078高速铁路上,一名本应坐在过道上的女乘客周Moumou坚持坐在窗边。经过与列车工作人员的反复沟通,他们仍然拒绝让座。
根据有关部门的确认,周某的行为构成了“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周牟处以200元罚款。
广州铁路表示,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9月19日G6078列车乘客周Moumou的信息被记录在铁路信用系统中,并被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购票坐火车。自公告到期之日起180天内,如果无有效异议,乘客将无法购买火车票。
11月1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宣布了10月份针对不诚实行为的新的联合纪律目标,限制了火车上219名严重不诚实乘客和民用飞机上5名严重不诚实乘客。所有火车座位都将受到限制。
在被限制乘坐火车的219人中,有214人是由铁路公司提供的,主要涉及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吸烟、无票出行、穿越车站(座位)和拒绝购票,扰乱交通秩序
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目前,当地警察局正在寻找造成事故的游客。据了解,鳄鱼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蓄意伤害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国家机关有权追究旅游者的法律责任。
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可能大也可能小,但无论大小,都不能忽视。社会上的每个人都必须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惧怕生活,理性地处理问题,避免矛盾,不要让小损失大于大损失!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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