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工资条必须包含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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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2日
《全国人[db:标签]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通过的税法不仅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而且还对工资单上的一些显示项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工资条必须包含这些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018版)第10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全部员工代扣代缴税款,并向纳税人提供个人收入和代扣代缴税款等信息。根据规定,居民个人总收入为扣除6万元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换句话说,单位在支付工资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违法的,不向员工提供类似“工资”的个人收入和代扣代缴税款等信息也是违法的。
单位不发工资条,违法!
根据中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第3款:雇主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雇员工资的金额、时间、姓名和收款人的签名,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日后参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根据这项规定,企业不发放工资是非法的。
工资条关键时刻可做证据
工资单不仅能反映员工的月工资总额,还能判断其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是否从工资中扣除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以一定的工资起点为基础的,工资总额也可以显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工资,这可以在工资总额中反映出来。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工资单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根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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