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也有分类吗?签订几年都无所谓吗?
admin
2020年02月22日
常[db:标签]师:
您好!
我刚刚毕业,正在找工作。我对签订劳动合同一无所知。劳动合同也有分类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签几年没关系吧?有特定的年龄限制吗?
谢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2、13、14、15条,劳动合同分为定期劳动合同、无定期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订立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无固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组、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0年的;(三)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连续订立两份定期劳动合同,并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不定期劳动合同。有完成一定任务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完成一定任务的期限。
据此,在你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签订以上三个条款的劳动合同。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在一定条件下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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