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告收益 怎么用谁说了算?
近[db:标签],市民林女士发现,每逢周末都会有商家在小区广场上进行宣传活动,甚至有摊贩在小区内摆摊卖货。林女士要求物业公司解释广告收入去向,但物业方面没有解释这部分收入。《泰晤士报》记者Theway
市民疑问
林女士最近就社区广告收入问题与该物业发生争执。她发现社区里的企业每个周末都会在广场上做广告和销售,比如保险公司发布的广告、儿童书籍和玩具的销售、幼儿园的广告等等。企业如何进入社区,这些收入都到哪里去了?林女士和一些业主对此表示怀疑。不仅如此,林女士还发现,今年住宅区的所有电梯都安装了电子广告牌,每天都有不同行业的广告信息在广告牌上播放。物业方面表示,商户确实给了物业一些分配费,但这部分费用很少,将来会用于社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然而,该物业没有明确回答电子广告牌是否有收入。更真实的是,林女士联系了社区业主委员会的一名成员,但业主委员会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林女士认为物业公司应该公布年度广告收入,并说明广告收入的方向。天津市兴伦律师事务所小区公共场所能否设广告 业主说了算律师曹志平表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有权拥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如住宅楼和商住楼,并有权共享和共同管理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根据《物权法》第73条,“建筑区域内的道路归业主所有,但城镇公共道路除外。建筑分区内的绿地属于业主,但城市公共绿地或明确属于个人的绿地除外。建筑面积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房地产服务属于业主所有。”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共同所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的重大问题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在社区内的道路、绿地、公共设施和房地产服务等公共场所是否设置广告、如何收费以及如何处置收入的最终决定权应由社区所有者行使。律师
小区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该用在哪?
曹表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该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根据业主的委托,对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业主收入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业主该如何维权?
010-59000
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在住宅区公共场所投放广告或经营业务,并将广告收入据为己有,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举报,也可向物业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建设单位或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的共用部位,改变其使用功能,将导致业主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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