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退出龙薇传媒 股民损失的钱要得回来吗?
原题[db:标签]赵薇退出卫龙媒体管理是否会给股东带来损失?
赵薇完全退出卫龙媒体管理,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经理。
Observer.com发现7月30日,西藏卫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卫龙传媒)更换了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经理、执行董事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赵薇完全退出了卫龙媒体的管理层。
但是根据工商资料显示,卫龙传媒的股权没有变化,赵薇仍然持有公司95%的股份。卫龙传媒于2016年11月注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赵薇占95%,孙丹占5%。
中国《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根据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的权利。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代表企业对外,他们有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经营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查询,可以发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化,公司对以前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原”法定代表人不再承担责任。但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刑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江西龙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炳华表示,自然人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有代表公司违法行为,不能因法定代表人变更而逃避法律责任。
上海创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峰认为,公司的责任不会受到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影响,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不会对相关民事责任产生任何影响。
赵薇(左)黄有龙(右)
龙薇传媒被罚事件回顾:
2016年11月,龙威传媒试图以30.6亿元购买万佳文化(现称襄垣文化)29.135%的股份,其中自有资金仅为6000万元,杠杆率为51倍。这种“高杠杆资本游戏”在资本市场引起了轩然大波。
2017年11月9日,龙威传媒因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审批未决、不确定性大等原因,收购了一家空壳公司的上市公司,并轻率宣布,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严重误导。拟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018年4月1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万家文化的处罚结果: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征分别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其中黄有龙、赵薇、孔德永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5年。万佳文化和龙威传媒均被罚款60万元,并被警告和责令改正。
2018年7月18日,投资者起诉赵薇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其中,共有19人起诉投资者,42人被法院接受,但还没有举行听证会。
此外,《羊城晚报》4月份报道称,已有200至300名投资者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索赔团队正在逐步“扩大”。目前,关于投资者对万佳文化的诉求的讨论,可以在相关的证券柜台和律师网站上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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