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省份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
[db:标签]天前公布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其中,“老年人生病住院时,儿童可以享受带薪陪产假”的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
到目前为止,福建、广西、宁夏等至少有10个省份出台了相关政策。此外,许多地方也在测试长期水保健保险制度,以减轻残疾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负担。
“独生子女护理假”浮出水面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1亿。相比之下,父母照顾和支持独生子女的压力越来越明显。针对这一问题,地方政府近年来也加紧制定政策,并颁布了关于"独生子女照料假"的相关条例。
据中国新闻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福建、广西、湖北、海南、黑龙江、重庆、四川、河南、宁夏、内蒙古和山西等至少10个省颁布了具体规定。护理假的期限因地而异。此外,湖北、黑龙江、四川、宁夏等地也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以享受这种待遇。
例如,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的《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的老年人,其子女所在单位每年应给予不少于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但是,这次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在老年人住院期间,他们的子女可以享受带薪陪产假。其中,独生子女每年不超过15天,非独生子女每年不超过7天。
早些时候,黑龙江也对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情况进行了政策区分。按照规定,子女所在单位应当在老年人住院期间给予其陪产假。独生子女的陪产假总计每年20天,而非独生子女的陪产假总计每年10天。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具体规定护理假的天数,但他们建议雇主应该支持他们的孩子照顾住院的老人。
例如,在今年9月通过的《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有人建议在老人住院期间,他们的子女单位应支持他们对老人的护理,并给予他们适当的时间陪伴他们。
多地试水长期护理险
记者指出,一方面,近年来地方政府大力出台了与独生子女保健假相关的政策,另一方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许多城市的试点工作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残疾老人及其家人的经济和交易负担。
早在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布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首批试点项目包括上海、广州、青岛等15个城市。
根据《意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针对长期残疾的被保险人,重点关注严重残疾者的基本生活护理和与其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
在地方层面,《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落实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前也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在石景山区启动试点工作,并已发放《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在总结石景山政策的基础上,北京将建立一个可以在全市推广复制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常回家看看”纳入子女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应忽视或忽视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生活的家庭成员应该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许多地方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经常回家”的义务,并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例如,《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如果老年人住在养老机构,他们的家属应定期探望他们。对长期未探望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应当督促其探望,或者通知其用人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督促其探望。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建议家庭成员与
10余省份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http://zhongtainews.com/falv/3270.html 转载注明出处!
- 上一篇: APP定制购车 需谨慎
- 下一篇: 村民与村企能否形成劳动关系?
- 24小时热门
-
- 精彩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