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讨债涉嫌哪些罪名?
[db:标签]暴力,如殴打、威胁、非法拘留,软暴力,如绘画、粪便、海报等。以王谋辉为首的14人通过上述各种暴力手段收债,对晋江及周边地区产生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最终,晋江法院一审宣判了14人。
自2016年10月起,王谋辉在晋江市及周边地区非法成立阿津汇公司,进行高利率贷款。王谋辉依托惠今公司,到处招募闲散的社会人员,非法高利贷,组织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在讨债过程中,他们通常使用暴力威胁、殴打、虐待、恐吓、限制个人自由和其他暴力手段;与此同时,也有“软暴力”的方法,如扔油漆和粪便,封锁门锁,放高音喇叭和张贴海报。此外,该组织还先后开展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入室、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人不敢报案、离家出走、寻仇等。据悉,2017年6月至12月,惠今公司实现利润230多万元。
晋江法院认定王谋辉犯有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曾谋强、唐谋祥和其他13人因参与类似黑手党的组织而被定罪。一审判处王谋辉等14人有期徒刑18年至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东南早报)什么是暴力讨债?
所谓的暴力讨债是指为了讨债而在讨债过程中针对债务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在生活中,有些人为了不择手段讨回债务而误入歧途,不计代价。在恶意讨债或非法讨债的情况下,他们应该向警方报告,以阻止可能的犯罪行为,从而保护他们的生命和财产。
非法讨债包括什么?
非法收债,情节严重的,可能有以下违法行为:
1:非法拘禁:采取拘禁等行为是违反刑法的。《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殴打或者侮辱的,从重处罚。
2:勒索:《刑法》第274条规定,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勒索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故意伤害:《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受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上述“三罪”外,冒进讨债还可能犯有盗窃、抢劫、故意杀人、破坏生产经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罪。泰晤士报记者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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