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交酒店无偿保管的物品丢失怎么办?
admin
2020年02月27日
Q[db:标签]当我出差时,我把行李交给酒店前台保管。值班的服务员清点了一下物品,然后结账离开了。当我退房的时候,我拿着行李标签去取行李,发现行李已经被别人拿走了。我要求酒店承担赔偿责任,但酒店认为为乘客保管的行李是免费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酒店的声明有法律依据吗?
A:酒店的索赔没有法律依据。酒店应该赔偿你所有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4条,“保管人保管不当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其无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您的陈述,当您入住酒店并将行李存放在酒店前台时,值班服务员也会清点物品,双方的保管合同有效。因为酒店应该妥善保管保管的物品。当您去取行李时,行李已被他人取走,酒店未能证明其妥善保管行李的责任,酒店在丢失行李方面犯了重大错误,因此应承担因他人取走行李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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