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让你全面了解离婚那些法律套路
[db:标签]律师出版社:读完这篇文章,你将成为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
随着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婚恋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基于对情感生活追求的不断提高,近年来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尤其是在北京和上海等大城市。这样,大量网民将遭受离婚之苦。当爱情不复存在,离婚成为无奈的选择时,如何顺利实现离婚是许多人面临的问题。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资深民法专家杨春香律师,结合自己多年处理大量离婚案件的实践经验,就离婚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写了这篇文章,希望能给在离婚中迷失的网民提供一些帮助。
1。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夫妻离婚只有两种方式: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许多人关于“分居两年后自动离婚”的说法是对法律的误读。
所谓的登记离婚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协商离婚。只有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如何抚养子女、如何分配财产和如何承担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关于离婚登记,人们很容易误解,有些朋友错误地认为,只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协议就会生效,事实并非如此。由于婚姻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缔结和解除婚姻需要必要的法律形式才能生效。因此,即使双方都签了字,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也没有生效。双方仍然是合法夫妻。对于已签署的协议,另一方可随时反悔,不得要求另一方履行协议。当然,签了离婚协议也不是没用的。它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证据,证明双方的情感状况、子女状况、财产、债权和债务。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上述内容的证明。
所谓诉讼离婚是指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审理离婚案。
如已登记离婚,双方均可获得由登记机关续发的离婚证书;对于离婚诉讼,双方只能得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但没有离婚证明。判决等同于离婚证书。离婚判决书应当妥善保管。当然,如果是意外丢失,你也可以去原法院申请离婚判决书。
2。协议离婚有哪些技巧?
实践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许多事项。因此,离婚后在一些问题上存在分歧,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例如,关于子女抚养费和探视,最好就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和时间、探视的时间和地点等达成详细的协议。以便于今后的实施。至于财产的划分,最好是对财产的范围作出明确的约定,并尽量避免就“谁以谁的名义拥有剩余的财产”达成普遍的一致意见,因为这样的约定很容易使对方以自己的名义合法地隐藏你没有的财产,即使你将来找到它也很难主张。对于夫妻婚姻期间可能存在的债务,离婚协议应明确说明,以免将来不明确。
协议离婚程序的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不设区的市的街道办事处、市辖区或者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农村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机关,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通过协议从事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
1。协议离婚的申请程序。
2.审查协议离婚程序。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持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离婚登记的全部条件。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只有配偶一方要求离婚,或者配偶双方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接受。
3。协议离婚的登记和证明程序。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离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合法有效文件。当事人应当自领取离婚证书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经审查后,如不符合法定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应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杨律师特别提醒网友,根据《婚姻法》第2号解释第九条规定,离婚协议达成后一年内,如双方反悔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受理变更或解除分割财产协议的请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没有欺诈、胁迫或者其他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换句话说,如果你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协议后隐瞒了财产,或者离婚协议是被另一方胁迫的,你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重新分割的诉讼,法院将在一年以上不予受理。
如果你还不明白协议离婚的问题,可以通过私人信件咨询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的杨春香律师。
3。如何起诉离婚?
对于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夫妇来说,提起诉讼时离婚的唯一方式是,在分居两年后没有解除婚姻的规定(重要事项应再次强调)。对于不太了解法律条文的朋友来说,如何尽快实现离婚是一个比较难把握的问题。
1。哪家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说,哪个法院应该接管诉讼。鉴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法律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被告所在地的管辖权:
1)。夫妻双方住在同一居住地,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共同居住的县或者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一方提出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均为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4)如果丈夫和妻子都被取消了他们的城市居住权,则适用被告居住的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5)。双方被监禁、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被监禁、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人被监禁、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的管辖权:
1)如果被告已被取消其城市住所,应适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2)非军事人员对军事人员提起离婚诉讼,其中一名军事人员是非文职军事人员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提起离婚诉讼。
4)对下落不明或被宣布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者提起离婚诉讼。
6)对那些经过劳动再教育的人提起离婚诉讼。
特别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第12条《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2)原告是在我国有住所的我国公民,而被告不住在我国。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在国外定居的华侨,如果定居国的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的法院管辖为由拒绝接受离婚诉讼,有关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对于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以国籍国法院必须受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一方原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受该国人民法院管辖。
5)如果双方都在国外但尚未定居,任何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6)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按涉外案件处理。
如对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杨律师进一步咨询。
2。提起离婚诉讼应提交哪些材料?
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诉讼,需要依法审查诉讼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离婚诉讼,法院主要审查立案时是否准备了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两份(法院留存一份,送达被告一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一式两份(如结婚证遗失,由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结婚登记证)。
4)如果委托代理人,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离婚律师特别提醒,即使指定了代理人,他在提起诉讼时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人未经他同意代表他提出离婚)。
5)证明子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其他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
6)如果提起诉讼的法院是被告夫妻双方离开原籍国后的经常居住地,应提交被告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以及被告已居住一年的房产公司出具的两份证明。
7)根据案件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北京离婚律师温馨提示:1。以上材料应打印或复印在A4纸上,保持整洁,不得随意在上面做标记和说明。2.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赢得第一次离婚诉讼,尽量不要提起财产分割诉讼,以免浪费可观的诉讼费。
北京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程序如下:到立案厅领取立案号——,到相应的立案窗口提交材料给法官审查——。法官考试合格后,开具支付收据——,到银行收费窗口支付账单——,到法院收费窗口兑换账单——,将法院收据返还给原备案法官——,并将持有支付收据的一方返还给法院通知。当然,有些法院人手较少,可以直接去档案窗口移交材料。
4。如何参与离婚诉讼的庭审?
许多网民没有经历过庭审活动。因此,在一个庄严的法庭上,面对庄严的国徽和在任的法官,打开法庭审判视频设备有点紧张。事实上,法庭听证,尤其是民事纠纷,如离婚案件,不需要紧张或害怕。在法庭上,你可以选择符合自己利益的词语。即使你错了,通常也没有责任。然而,另一方对我们的陈述可以被驳回,因为法庭正在谈论证据,而且没有证据证明它所说的。然而,从来没有
特别是夫妻分居两年的,提出离婚的一方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如与对方的谈话记录、租房异地居住的租赁协议、租赁地基层组织的居住证明等。如果没有证据而对方拒绝承认,法院很难确认。然而,对于和其他人一起生活的夫妇来说,要证明他们的情况就更加困难了。也很难通过委托婚姻代理机构拍摄另一方和第三方进入或离开住宅区的几幅或几幅图像来进行交叉询问。
2)如果你想为孩子的监护权而战,你可以提交尽可能多的证据来证明你的孩子已经习惯了和自己或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证明你家附近有更好的教育资源,证明你有更好的成长环境,证明你的孩子对自己有更深的感情,证明对方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行为或习惯,等等。至于养育子女,法律规定两岁以下的普通母亲应该抚养子女,而10岁以上的母亲应该征求她们的意见,等等。
3)关于赡养费的标准,主要是基于当地的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对方的经济能力。如果对方有固定收入,通常决定按对方月收入的20%至30%的标准支付。
4)关于财产,如果你怀疑对方有隐藏的财产,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对方是否有房子、汽车和存款。应该提醒的是,商业保险、股票、基金、公司股票、知识产权的财产收益、个人公积金等。依法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范围。检查对方的财产比获取对方有外遇的证据更实际。
5)离婚时,应特别强调夫妻在法庭上的共同债务。否则,它将被视为个人债务。未来,如果债权人主张债务,对方最终将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这可能不足以对抗债权人,但它可以用来在未来对抗另一方。
6)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过错的情况,无辜一方应及时提出离婚过错赔偿。
7)在离婚过程中,应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防止对方在离婚过程中擅自处理不动产等大额财产。如果另一方成功了,很有可能在自己胜利后就不会实施。
当事人恶意转移财产在婚姻诉讼中很常见。打赢官司后,判决变成了一纸空文,没有办法保护权利。预防是王道。你可以咨询杨律师。
5。一审不允许离婚后,是否应该上诉?
就北京的离婚案件而言,通过一审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很少。主要原因是原告通常很难证明他们符合离婚的条件。同时,法院也希望通过判决禁止离婚,给他们时间冷静下来。毕竟,组建一个家庭并不容易。因此,有必要尽可能了解法院决定不准予离婚的行为。
至于是否上诉,除非证据特别充分,杨律师的意见是不上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提起诉讼更为安全,因为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原告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证据证明丈夫和妻子在这段时间内已经和解,否则法院应准予离婚。其目的是释放哪怕是无望的婚姻。
与维持二审6个月后再次起诉或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时间和风险相比,不上诉显然是最明智的选择。
6。如果对方在第一次起诉后不同意离婚,而法官建议我撤回起诉,那该怎么办?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对于那些在禁止离婚的第一次判决后六个月提出离婚诉讼的人,离婚一般应由判决批准。
我认为法官劝说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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