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执行异议之诉”知多少?
“执行难”是众所周知的,“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例如,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但难以执行,地方或部门保护阻碍执行等。原因之一是法院或遗嘱执行人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执行。例如,一些高管素质低,执法水平低,执法手段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一些高管消极被动。他们甚至处理关系案件、人际关系案件和油水案件,这给工作的执行制造了障碍。渎职和贿赂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建立更加完善的强制执行救济制度十分必要。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异议诉讼类型包括对外人、申请人、分配方案、债务人和许可的诉讼。
一、案外人反对执行的诉讼
案外人反对执行的诉讼是指案外人有充分权利排除执行标的物的执行,并请求法院不执行标的物的诉讼。又称“第三方异议诉讼”。例如,人民法院扣押了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而案外人a . b .提出机器设备不是a的财产,而是存放在a地,不应扣押。因此,人民法院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但法院认为b的理由无效,并作出了不利于它的裁决。如果乙方对裁决不满意,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外人是原告,申请人是被告。如果被申请人反对案外人的异议,则被列为共同被告,被申请人不反对被列为第三人。
声明:(1)不执行执行的对象;(2)可以提出确认权利的请求(为了排除执行标的的执行)。
判决结果:(1)如果理由成立,判决不执行执行对象;(二)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3)同时审理权利确认诉讼。这一点的前提是,来自案外的同事提起诉讼来确认他们的权利。
2。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异议
申请执行异议是指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中止执行特定对象的裁定不服,认为外人没有足够的权利排除执行,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该执行对象的诉讼。继续前面的例子,如果法院认为B的理由是有效的,它决定暂停扣押标的物。申请执行的甲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执行申请人是原告,外人是被告。如果被申请人反对申请人的强制执行请求,则被列为共同被告。如果被申请人不反对申请人的强制执行请求,则被列为第三方。
声明:执行执行对象的权限。
判断结果:(1)理由成立,判断允许执行目标的执行;(2)如果理由无效,判决应驳回索赔。
应当注意,被执行人不能对执行提出异议。原因很复杂,争议也很大,需要在另一篇文章中解释。
3。反对执行分配方案的诉讼
010301508规定:“被执行人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执行程序开始后,取得执行依据的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权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参与分配。”分配方案执行异议诉讼是指执行法院制定分配方案后,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异议,债权人和被执行人
判决结果:如果原告的债权成立,判决书正文包括两个内容:(1)确认原告债权的数额和分配顺序,或确认某一债权不存在或实际上不具备分配资格(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而不同);(二)责成执行机构重新制定分配计划。
4。债务人无条件异议诉讼
债务人无条件异议诉讼是指法院变更或增加案外第三人作为被执行人,案外第三人要求不变更或增加为被执行人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2条的规定,债务人无条件异议的适用限于六种具体情况,包括变更或增加未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出资的有限合伙人、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已撤回出资的股东、未出资的原股东、一人公司股东、未经清算被撤销的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董事。
当事人:被告(变更或增加的被告)是原告,申请人是被告。
声明:被申请人不得变更或增加为被申请人。
判决结果:(1)如果理由成立,不得变更或增加被申请人作为被执行人,也不得变更判决的责任范围;(2)如果理由不成立,则驳回索赔。
V .反对执行许可的诉讼
反对执行许可的诉讼是指法院不变更,案外第三人为执行主体,申请人的执行人请求变更许可,案外第三人为执行主体的诉讼。
当事人:申请人是原告,被告是被告。
声明:允许更改或添加被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
判决结果:(1)理由成立,判决变更或增加被申请人作为被执行人,对判决变更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责任范围;(2)如果理由不成立,则驳回索赔。
你对“执行异议之诉”知多少?:http://zhongtainews.com/falv/3936.html 转载注明出处!
- 上一篇: 关于增加抚养费之一: 补课费是必要的教育费吗?
- 下一篇: 微信、支付宝借贷风险多 债权人需谨慎(图)
- 24小时热门
-
- 精彩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