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骂老板被诉 公司告其“名誉侵权”
原[db:标签]题:朋友骂老板被法院驳回上诉;朋友骂老板不受阻
朋友骂老板被指责;对离职后拖欠基本工资委员会不满意;珠海吴敏在微信朋友圈里用“羞于启齿”、“贪财”等字眼指责前公司领导;结果被公司领导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除了道歉,她还被要求支付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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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姐说她今年年初离开公司,2017年2月因拖欠基本工资提成开始向王平追偿。然而,由王平管理的公司有一个严重的相互推诿,一直拖欠了将近三个月,直到2017年4月5日,她追回了第一笔6,199.19元的佣金,之后还有两笔佣金尚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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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香洲区法院一审宣判。王平(化名)是珠海一家信息技术公司的负责人。不久前,该公司前雇员吴小姐被送上法庭。
在判决书中,王平说今年2月16日,吴小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不久之后,她开始散布谣言,诽谤她,理由是不允许她要求佣金。她说她故意拒绝支付佣金,说她“贪钱”和“无耻”,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并在朋友中公开传播。甚至被告在与前公司的沟通中泄露了前被告与其同事和客户的聊天记录,对自己进行了无端的诽谤。
在回应王平的指控时,吴小姐在法庭上承认她确实在微信朋友圈里说过以上的话,但认为她只是陈述事实,并没有诬陷,因为王平没有履行她的委托,对她的家人进行人身攻击。吴小姐表示,由于拖欠基本工资提成,她于今年年初离开公司,并于2017年2月开始向王平追偿。然而,由王平管理的这家公司有一个严重的相互推诿,已经拖欠了近三个月。第一笔6199.19元的佣金直到2017年4月5日才收回,之后还有两笔佣金没有支付。
一审法院认定原告王平认为被告在被告的朋友圈中泄露了双方的谈话内容,并使用“无耻、贪财”等明显带有攻击性的语言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但事实是,被告吴女士辞职后,公司欠她工资。被告通过微信向公司部门领导和负责人讨回工资是合理的诉求。
法院还表示,从被告提供的微信通话记录可以看出,被告一开始没有使用极端语言。直到被告离职近三个月后,公司才开始支付工资。此后,原告在与被告的对话中发表了激进言论,并声称直接打电话“问候”被告的母亲。
法院同时表示,王平声称,由于被告在朋友圈中公布了与原告的微信沟通记录,公司客户和总部对他的评价较低,可能会影响他的职业生涯,损害他的声誉。然而,他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上述损害已经发生。最终,王平的诉讼请求在一审中被驳回,法院裁定案件受理费应由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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