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泄露陷阱引发关注,慎做网络透明人
Original Title[db:标签]新型泄漏陷阱引起关注,小心成为互联网上的透明人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欺诈电话。其中,即使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也能准确定位我们的手机号码,打完电话后直呼其名,甚至知道所有的家庭关系和身份证号码。随着每个人个人隐私保护意识的增强,对传统的泄密渠道,如废弃包裹快递单、商家各种奖励问卷、公共场所WIFI连接等,已经掌握了基本的防范技术。然而,朋友圈拉票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漏网之鱼,急需关注。
从公民个人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注意预防,避免成为“网络透明人”,否则后果会很严重。当个人信息被犯罪分子掌握时,他们经常采取各种形式的欺诈手段。从个人信息披露引发的欺诈案件来看,主要有两类案件:一类是通过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来编造各种耸人听闻的新闻,同时利用准确的个人信息来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这种情况最常见的是欺骗亲戚和朋友;二是利用获取的个人信息诈骗银行、支付宝、微信或其他类型的支付终端,从而窃取个人财产。
对于第一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任何人因为相信他人的谎言而处置财产,无论他是家庭成员还是朋友,都将成为欺诈的受害者。对于第二类情况,如果犯罪分子在通过个人信息获得账户密码后从账户中窃取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和第266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最有可能涉嫌欺诈或盗窃。
关于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犯罪,《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由两所高中于今年5月9日联合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是在全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基础上界定的。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号码、通信联系方式、地址、账号、财产状况、行踪等。此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界定为双重处罚,这不仅惩罚犯罪个人,而且惩罚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和管理人员,也惩罚不履行相应安全义务的单位。
作者简介
马辉,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为联合国陆海丝绸之路城市联盟项目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为阿里巴巴集团北京诉讼业务提供法律服务。他曾是一级检察官,在检察机关办案中被授予三等功。他被授予北京市信访检察工作“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北京市信访检察工作“十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实践领域:内部法律事务、争议解决和商业犯罪风险预防和控制。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的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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