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家属怎样维权?
admin
2020年04月09日
[读者咨询][db:标签]我儿子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今年年初,当他在建筑工地工作时,他的同事犯了一个错误,导致他不幸从大楼上摔下来并死亡。由于该单位没有工伤保险,所以只给一笔象征性的钱,表示它不再支付。我想问,当我儿子在工作中去世时,他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家庭成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和利益?如何保护权利?
[律师回复]:天津市吉水律师事务所王炳哲律师回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受伤;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的。你儿子在工作时间死亡应被视为工伤。作为母亲,有三项费用可以报销:一次性死亡补贴,是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此2017年一次性死亡补贴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丧葬补助费是统筹地区职工6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是5265元,那么丧葬补贴是5265×6=3159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你的儿子在他去世前提供了你的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你不再能够工作,你可以每月在他去世前领取死者工资的30%,如果你是一个孤独的老人,你可以根据上述标准再增加10%。上述费用全部由社保机构承担。如果单位不能为你的儿子提供社会保障,单位有义务支付。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我们的记者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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