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的不算偷? 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db:标签]媒体报道,曾在广州一家药店工作的林先生在失去客户的社会保险卡后产生了贪婪,并与男友陈某私下使用了该卡。在药房花费超过5,000。元。第二天,陈某去另一家药店花了2000多元。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和林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在某些人的意识中,当他们发现其他人丢失的东西时,并没有积极寻找所有者。根据他们自己的行为,尽管他们没有那么光荣,但他们在道德上只是有缺陷,最多他们是不公正地获利的。一般而言,行为不构成犯罪。实际上,如果您发现别人遗失的社会保险卡并将其消费,其性质可能会大不相同。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受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的电子凭证,也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载体。这是供参保人员进行基本医疗费用的非金融专用卡。它由单位和个人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组成,属于个人财产。 丢失的社会保障卡用于消费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客观地采取了窃取他人社会保障卡的方式,并实施了偷窃他人钱财的行为,这符合盗窃的构成要素。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公私财产数额被盗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并处以三倍以下的有期徒刑。处以单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况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监禁和罚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况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如果您从他人那里窃取了社会保障卡,则盗窃额将达到构成盗窃的备案标准。
如果您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备案标准,则可能面临安全管理处罚。 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公私财产被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这种情况并不罕见,主要是因为所有者尚未管理社会保障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公众必须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一旦发现卡丢失,请立即报告丢失并及时停止丢失。同时,如果有人拿起社会保险卡,他们必须及时联系所有者或相关部门以主动将其归还。他们一定不能贪婪,有好运。否则,他们将触犯法律并蒙受损失。
(作者: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捡到的不算偷? 触犯法律得不偿失:http://zhongtainews.com/falv/795.html 转载注明出处!
- 上一篇: 单位没及时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是否合法?
- 下一篇: 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能不能要求离职补偿?
- 24小时热门
-
- 精彩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