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惹事儿”何种情况受重罚?
admin
2020年02月22日
市[db:标签]赵世福:我的孩子前段时间喝醉了,惹上了麻烦。然后有人报警了。那个孩子当时真的喝醉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该受到惩罚吗?在什么情况下惩罚会更重?
声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醉酒者违反治安管理将受到处罚。这是因为喝醉的人没有失去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此外,醉酒对他们控制能力的削弱是人为的。在喝醉之前,他们应该预见自己醉酒的行为和后果。他们违反治安管理主要是由于他们的主观疏忽造成的,应该对他们违反治安管理负责。
第5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性质比较恶劣、情节比较严重、社会危害比较大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后果较重的;(二)教唆、胁迫或者诱导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和证人的;(四)六个月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所谓从重处罚是指公安机关根据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来确定应当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在此处罚范围内给予较重或者最重的处罚。应该注意的是,上述情况是“应该”从重处罚,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泰晤士报记者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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