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子成了“植物人”,丈夫起诉离婚该不该判离?
[db:标签]婚不到四个月,他的妻子萧浩,一个突然变成植物人的长沙男人,以夫妻关系破裂为由,向已经变成植物人的妻子提出离婚。法院应该如何处理这个案件?今天,岳麓区法院将给你一个案子!
新婚妻子成了植物人。“90后”的萧浩是家里唯一的孩子。2013年9月,他注册与相恋多年的女友萧青结婚。他还没来得及想象生活是美好的,一场事故突然发生了。
2014年1月3日晚,由于心脏骤停和意识丧失,在无明显诱因的情况下,肖庆被多家医院诊断为“缺氧缺血性脑病”、“继发性癫痫”和“意识障碍”。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萧浩带着萧晴去了各个医院进行积极的治疗。然而,萧晴再也没有恢复意识。
为了照顾昏迷中的萧晴,2014年和2015年,萧浩和他的母亲一整天都轮流照顾他,这让原本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这个家庭的三个成员靠收入和房租勉强度日。
为了照顾昏迷中的萧晴,2014年和2015年,萧浩和他的母亲一整天都轮流照顾他,这让原本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这个家庭的三个成员靠收入和房租勉强度日。
经与萧青家人协商,从2016年开始,萧青被转移到长沙的一家医院进行护理。萧浩负责每月4500元的护理费,而萧晴的母亲主要负责日常护理。
2017年4月,肖浩向岳麓区法院提出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无效。
2018年2月,萧浩再次起诉并要求离婚。
近日,经法院调解,萧浩与萧晴达成解除婚姻的协议。萧浩承诺,萧晴将每月支付5,000元用于萧晴未来的护理,直到萧晴在经萧浩和萧晴母亲确认的医疗机构的护理期间自然停止呼吸。
法官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是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如果一方有身体缺陷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进行性行为,并且难以治愈",则认为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一方坚持离婚,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离婚。此外,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号法律第42条规定,“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利用其个人财产,如住房,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为什么法院没有第一次决定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萧浩和萧晴可以自由恋爱,在结婚前相处四年。双方对彼此都有更深的了解。从爱情到婚姻,双方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萧浩和萧晴结婚后不久就遭遇不幸,这对双方都是难以承受的打击。考虑到萧浩与萧晴的婚姻基础、婚后的感情、萧晴患病后需要照顾和照顾亲属等因素,法院认为萧浩作为丈夫有义务履行赡养和照顾的义务,因此在萧浩提起第一次离婚诉讼时没有给予许可。
第二次起诉离婚,调解离婚有什么考虑?
萧浩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萧晴还处于“植物人”状态。许多医院诊断出没有治愈的可能。显然,夫妻的现实已经不存在了。自清朝开始,萧浩和他的家人一直承担着萧晴的巨额医疗费用,并承诺继续承担。作为一个90后的独生子女,萧浩也承载着家庭的希望和未来。在这个时候,如果法院坚持让萧浩维持名义上的婚姻,这是违反人类伦理的。(原名《妻子成了“植物人”!判不判离,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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