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拒领结婚证 男方能否要回彩礼?
[db:标签]行婚礼后,一名女子多次拒绝登记结婚。经过几次不成功的谈判后,该男子别无选择,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女子及其家人归还聘礼和在恋爱期间转移给该女子的财产。几天前,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后支持了该男子的申请,并要求该女子退还聘礼和在恋爱期间为结婚而捐赠的财产。
[案例]
2015年,某被媒人介绍给了夏。当双方按照传统的农村习俗订婚时,男人给了女人一条金项链、一枚金戒指等。总花费为6844元,媒人给了这位女士36600元的一次性嫁妆。2016年,双方按照惯例举行婚礼,但女方一直在拖延结婚登记手续。之后,这个女人出去多次向那个男人要钱。
该男子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向该女子支付了11800元。男人再三要求女人回来谈判。当该女子于2016年7月回来时,双方未能就婚姻和赔偿进行谈判。几天后,女人出去了,男人再也联系不上她了。
男人认为女人在欺骗婚姻,花了钱,筋疲力尽。因此,他请求法院要求该妇女及其父母归还上述财产。
法院审理后裁定,该女子及其父母共同返还原告陈某支付的36600元彩礼。该女子返还了男子支付的6844元黄金首饰和支付宝转账的4400元。
[声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返还按照约定支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初审法官指出,彩礼是以男女双方已经结婚为前提支付的财产。根据法律,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支付的彩礼将被退还。本案中,虽然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但由于婚姻未登记,在缔结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支付的36600元彩礼应予退还,原告支付彩礼时女方及其父母均在场,应视为共同接受人并承担相应的返还责任。男方要求女方及其父母返还36600元彩礼的诉讼应予支持。
你需要归还原告在订婚和结婚期间给被告的金戒指、吊坠和项链吗?初审法官指出,这也是基于与她建立婚姻关系的前提,这属于彩礼范畴。目前,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没有同居。因此,该男子要求该女子返还价值6844元的黄金首饰,这符合法律规定,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11800元给那个女人怎么样?初审法官指出,被告应向原告返还4400元,因为支付宝转账明细中该女子名下的转账账户为4400元,微信转账7400元不能证明收款人是该女子本人。(魏哲哲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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