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工与平台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Original Title[db:标签]在线合同工,是谁的员工?
他们与互联网平台或中间承包商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目前是个法律难题
“我不是他的员工,为什么要和他签劳动合同?”这是记者在最近两天问司机“他是否和网上订票平台签了劳动合同”时得到的回复。
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2016年中国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员工人数达到6000万,市场交易额达到3.45万亿元。据估计,到2020年,经济服务提供商的数量预计将超过1亿,其中约有2000万是全职参与者。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字之差区别多多
警惕“隐蔽性雇佣”被利用
“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有许多不同之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解释说,在劳动关系中,由于“强资本、弱劳动”的自然属性,法律将特别注重保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承担安全和社会保障等各项责任,其工资和工时制度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但是,如果是劳动关系,则意味着双方在民事合作中是平等的,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由法律规定,如《合同法》。
成员皮剑龙说,中国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都没有明确的劳动关系定义。目前,司法实践大多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依据。
记者梳理发现,在司法案件中,法院使用“从属关系”作为判断劳动关系的依据和法律逻辑。对于劳动服务提供者与网络平台之间的纠纷,法院认定更多的是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有的是劳动关系,由此引发了许多纠纷。
010-59000
据了解,类似的劳资纠纷不仅是中国的法律问题,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棘手问题。
010-59000
一些学者认为,在共享经济中,劳动关系中的“雇佣”应改为“交易服务”,而“劳动合同”应改为“协议”。
但是中国劳动关系研究所的教授温孝义有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劳动力是劳动者中不可分割的“体力和脑力”。雇主通过各种管理制度引导和强迫劳动者支付劳动力,从而形成劳动关系。它的本质是一种个人关系和管理关系。人们不能简单地假设工人的技能可以在共享经济中卖给多个雇主,这意味着劳动关系已经改变。即使员工对应多个雇主,他们仍然是一种个人和管理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卢认为,许多平台通过第三方雇佣工人。这些平台不与工人签订雇佣合同,而是通过与他们签订商业合同或合作合同来隐藏雇主的身份。同时,这些平台以不符合工人独立身份的方式指导和监督他们的工作。因此,这类劳动者被错误地归类为独立自主的个体劳动者,但实际上他们处于从属雇佣关系、隐性雇佣关系或依附型个体劳动者的雇佣关系中,并且处于雇佣和个体劳动者雇佣之间的法律灰色地带。平台就业为一些企业追求轻资产、不支持人、逃避社会责任提供了机会。无论如何提供服务,只要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不变,就业的稳定性和质量就应该得到有效保证委员卢强调。(记者陈晓燕彭文卓)
网约工与平台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http://zhongtainews.com/falv/3934.html 转载注明出处!
- 上一篇: 虽在试用期 这些事也需较真儿
- 下一篇: 关于增加抚养费之一: 补课费是必要的教育费吗?
- 24小时热门
-
- 精彩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