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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限制职业流动,员工到底能不能说“不”?

            admin admin 2019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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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标签]近,谷歌证实,它将不再实施员工条款,禁止前雇员在离开公司一年内挖走他们前同事。相关从业者将此解释为放松竞争限制。在方面,记者在采访发现,在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才变更后,老职人员“挖人”的做法在工作场所比较普遍,在规定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差异。各行业的竞争限制。关于边界和合理性的争论也很多。为了避免竞争的限制和可能产生的风险,一些员工在退出时也会“绕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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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报道,谷歌最近停止实施一项员工条款,该条款禁止前雇员在离开公司一年内试图剥夺他们以前的同事。这针对该条款提起诉讼的最新回应。

            2015年,谷歌,苹果,英特尔和Adobe支付了4.15亿美元来解决类似的诉讼。该诉讼指控四家技术巨头达成了秘密协议,并没聘请对方的员工。提起诉讼的员工认为,这一秘密协议限制了他们的专业流动性和收入潜力。此类案件也引起了美国司法部的注意。司法部反垄断部门在其网站上写道:“当公司同意不雇用或挖掘对方的员工时,他们剥夺了员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合法竞争,剥夺了他们的工作机会,信息和能力。利用竞争机会谈判更的就业条件。“在工作场所,竞争限制的纠纷已经存在长时间了。 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雇主可以就“竞争限制”条款与劳动者达成一致,限制在离开公司后与之建立竞争关系的公司,或者在同一类型的公司中运营的公司。如果员工违反竞争限制协议,他/她将被求根据合同支付违约赔偿金。然而,在实践中,竞争限制的约束边界通常是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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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操作是否妥当?

            对于公司的负责人来说,处理员工分离是一件很常见的事。互联网公司刘先生没想到的是,他在半年内收到了五个部门辞职申请,后来才知道这些员工的最终目的地是同一家公司。这一系列事件的原因可以追溯到该部门经理的离职。

            “这位经理一直在我们公司工作年。去年,他提议离开,并说他会休息。他还没有认下一家公司,甚至说他会改变职业生涯。所以我们按照正常程序,不使用竞争协议。在接下来的六个月里,该部门的几名员工纷纷离开公司,他们没有表明他们的行踪,因为他们不在我们的“核心人才名单”中并且他们没有使用竞争协议。后来,他们知道他们是一家与经理一起跳到同一行业的公司。虽然互联网行业有更多的人才,但对于这样的人来说真的头疼采取一堆行动,隐藏实际目的地。“先生进一步表示,虽然事件对公司没有害处,但公司不能追究这一点,因为它没有使用竞争限制。 “这一事件也提醒我们,在评估未来是否使用竞争限制时可能更为严格,”他说。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称,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竞业限制案件呈多发趋势,高赔偿额成为常态。然而对于这类事件,从事猎头工作的Alison却有不一样的看法。在她看来:“竞业限制的设置要有严格的法律依据,但实际上很多地方的竞业限制都有滥用的嫌疑,这会对职工寻求更好的发展平台构成威胁,不利于正常的职业流动。所以许多员工为了避免被竞业限制,会采取一些迂回的操作。”她还提到,在一些行业中由于竞争激,许多公司为了更高效地招揽优秀人才,都更多地使用“定向招聘”,其中一个常见的做法便是员工从前东家或同行业“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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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有其特定约束对象和范围,倘若职工被要求签这份协议,要格外留心。

            不久前,小王就遭遇了一桩烦心事。他此前在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工资为3900一个月。且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小王在职期间和离职后年内不自营或在与该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若违反规定,需支付该公司违约金十万元。“当时我也没有在意,随手翻了翻协议就签字了。”小王说。工作约一年后,小王离职并自己经营了一家公司,其营业范围与前公司相同,且该公司的注册时间是在小王尚未离职时。前公司发现后,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小王赔偿违约金。公司还拿出了小王工资签收单作为证据,上面并写明了其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竞业限制补偿金,共计3900元”。据此,仲裁庭对小王的主张不予采信,裁决小王按照竞业禁止协议的约定赔偿原公司十万元违约金。

            对于这个仲裁结果,小王并不服气,又相继提起了一审、二审,但最终法院都维持了仲裁庭裁决,小王也不得不赔偿公司高额的违约金。对于这一案例,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刘泽洋律师进行了解读:法律规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应当是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一案例中,小王作为对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的销售,符合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主体条件。同时他也提醒广大职工: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工资单上签名,签名前必须仔细审查,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应当写明,如:不认可其中“竞业限制补偿金项”,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报记者郭翼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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