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普法小喇叭】劳动就业领域法律常识(16)
为[db:标签]便基层群众学习法治知识,提升法治素养,2021年汕头市普法办联合汕头大学法学院制作了《村居普法系列读本》,将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纠纷处理、涉赌博、诈骗等的法律常识编印成口袋书,使法律条文通俗易懂,好学好记。市普法办将通过“每日问答”的形式,在“汕头普法”公众号上进行线上宣传,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学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
今天
《劳动就业领域法律常识》(16)
答:实践中,并非所有的工作种类中雇主与劳动者都形成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一些属于劳务关系。例如,与雇主直接达成协议的家政服务人员(保姆、钟点工等)则不被认定为与雇主形成劳动关系,而是形成劳务关系。相比之下,劳务关系的处理具有以下几个特殊之处:
(1)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2)由于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此雇主只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但雇主并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也不需要因未签订合同而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由于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此雇主解雇劳动者没有特殊限制,凡符合《民法典》规定即可解除劳务关系,解除劳务关系后也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由于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此当劳动者出现受伤的情况时,除非雇主存在过错,否则雇主不需要对该受伤的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02问::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依《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因此,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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