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怎么才可以像“霸王条款”说“不”?
[db:标签]华社昆明3月17日:拒绝“常规” ——消费者如何对“霸主条款”说“不”?
新华社记者林碧峰
“该商店拥有最终解释权,没收预付款,“退休中间费用将不退还”。市场监督部门最近提醒消费者,预付费消费,购房,购车,旅行时应警惕各种“霸王条款”,拒绝“路由”,依法及时捍卫权利,
预付式消费需谨慎
什么是“霸主条款”?消费者环境建设指导办公室司司长赵月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说,“霸主条款”是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不正当合同格式的条款和声明,声明,商店声明等,旨在排除经营者的主要权利。消费者,增加消费者责任感并放弃运营责任。
赵越秀说,运营商经常利用信息不对称和供需之间的不平衡,对消费者施加不平等的格式条款。 “消费者经常以个人形式面对企业,或者心态较弱,或者缺乏相关的合同法律知识。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通常会感到难过。”
”预付费消费中的“条款”,如“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赵月秀解释说,经营者和消费者使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双方均有权解释该条款。合同格式。“消费者也有权解释格式的条款,否则这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另一个常见的预付费消费者“霸王条款”是“一旦售出,将不予退款。”赵月秀指出,运营商和消费者都使用格式条款订立了合同,当事人有权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经营者无权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购房买车要当心
“当购买面积有误时,无结账……”,对此,赵越秀表示,根据有关规定,面积错误率超过绝对值的3%。如果买家要求取消合同并退还所购房屋的款项和利息,则应予以支持。消费者拥有合同和索赔要求。权利。
消费者购买房屋时,还会遇到“销售图纸,促销材料,广告等仅供参考,不得视为合同内容”的条款。对此,赵越秀解释说,有关规定是明确的。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促销材料是要约邀请,其解释和承诺对确定价格和订立合同具有重大影响。即使不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否则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购买汽车时,此类“霸主条款”非常普遍:买方必须在收到卖方提车通知后的7天内与卖方进行移交程序,逾期将不予处理。违约金将被没收,卖方有权单独出售车辆。如果卖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车辆,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卖方对违约不承担任何责任。
“没收预付款”会造成混淆预付款有存款的两个法律概念。 赵月秀指出,当事双方未履行合同,合同终止或发生违约的原因时,应退还预付款,并由当事方规定的其他条款确定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合同。 “如果交货逾期,卖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跟团旅行多留意
近年来,许多人选择与该集团同行。一些旅行社经常会因“不可抗力,如交通延误而产生额外费用,而旅行社将不承担”条款。赵月秀特别指出,交通延误,飞机故障,航班取消或时间变更并非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旅行社也不在不可抗力的范围内,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签订合同并全额支付后,团队票,火车票和车票将被签发,并且无法更改,签署或退款。针对上述条款,赵越秀表示,消费者有权在旅行行程结束前终止合同。如果旅行社尚未购买机票,则不应再购买。如果机票已扣除,则余额应退还给消费者。
还有一种旅行类别“霸王条款”是“暂时退还的团体费用不会退还”。赵越秀说,该条款加重了游客的责任,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合同在旅行行程结束前终止,旅行社应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游客。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如果上述“霸主条款”侵犯了合法权益,应及时拨打“ 12315”投诉报告,向市场报告。该部门的投诉或举报,市场监督部门将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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