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边遭受意外受伤,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db:标签]辑同志:
84岁的李叔叔的腿和脚不太好。前段时间,他took着拐杖,到附近的一家超市走到他家西侧。一家位于住宅区的公司正在装修房屋。当装满砖瓦的自卸车没有被盖住时,砖瓦突然从车上滑落,就在李的后面。李叔叔立即坐在地上,下巴骨折,神经受损,无法站立,躺了一个多月没有见好转。医生说他很可能不再站起来走路。李叔叔为这辆事故车购买了事故保险。请问,祖父可以得到双倍赔偿吗?
读者:小梅小梅读者:
车辆强制保险,全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保险公司通往被保险的汽车。事故造成受害者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责任范围内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是指道路,城市道路和允许社交车辆通过单位管辖权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访问。交通事故是指由于道路上的故障或事故导致车辆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驶出道路时发生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举报,并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无论是否发生事故,通往西屋西侧的道路都是“道路”,发生的事故应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在这方面,李叔叔可以在责任范围内获得保险公司提供的强制责任保险赔偿。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数量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并直接导致死亡或致残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指示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的保险。李叔叔遭受了人身意外伤害,他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一定数量的保险。
《保险法》第46条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因第三方的行为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则保险人将不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或受益人。从第三方追讨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然有权向第三方索赔。这是因为可以确定财产保险的价值,并且可以确定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人的生命或身体是无价的,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有代位权,人寿保险的保险人没有代位权。
所以李爷爷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该法律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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