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判决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一些[db:标签]婚夫妇最终会在孩子的监护权问题上发生争执,甚至成为“敌人”。如果一方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监护权,而另一方不想放弃监护权,想尽一切办法把孩子带走或藏起来,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此时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泰晤士报》记者休威“会外活动”网民贝尔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贝尔说,她和丈夫已经离婚好几年了,都想得到儿子的监护权。不久前,法院裁定孩子的监护权属于贝尔,她的前夫可以每月在固定的时间探望孩子。然而,几天前,这个孩子被他的父亲抱起,再也没有回来。孩子的父亲和贝尔解释说,他们的祖父母非常想念孩子,希望能在更长的时间内看望他。然而,半个多月后幼儿园开始了,孩子再也没有回到贝尔。贝尔曾多次去她前夫的家寻找孩子,但被“拒绝”。目前,她的前夫和家人没有接贝尔的电话。这时,贝尔想通过法律手段把孩子送回去。
我怎样才能通过合法途径找回我的孩子?
天津中岳律师事务所的潘玉华律师表示,贝尔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导致有效判决执行不力,给一方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障碍。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和《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一方拒绝执行探望子女的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协助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得强制执行儿童的人身和探视行为。
根据《婚姻法》第48条:“人民法院应执行拒绝执行关于赡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继承、探望子女等的判决或裁定。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负责协助实施”。然而,实际上,执法机构不能在类似情况下强行带走儿童,然后将他们交给申请人。法院对此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仅限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应通过法律程序迫使被申请人履行其义务,而不是直接执行儿童的个人身份。
“拒绝配合”或可以说由律师司法羁押的潘,其执行时间可按《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不执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人民法院执行或者命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但法律原则只不过是理性。父母互相仇视,成为敌人。事实上,受伤最多的是孩子们。在执行阶段,法院执行人员将告知被申请人不履行有效法律判决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并尽可能通过和解的方式结案。如果协商失败,答辩人可能会受到警告并被指示履行。但是,如果被申请人仍然拒绝配合法院的工作,并且不主动将孩子交由申请人监护,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司法监护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
子女抚养判决能否申请强制执行?:http://zhongtainews.com/falv/3094.html 转载注明出处!
- 上一篇: 列入黑名单后 高铁“霸座男”多久才能再坐火车?
- 下一篇: 染发后出现不适 理发店是否担责?
- 24小时热门
-
- 精彩推荐
-